組織架構
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,為本府一級機關,置局長、副局長、主任秘書及簡任技正,下設3科4室,組織架構圖如下:
局本部包含局長、副局長、主任秘書、簡任技正及秘書。
本局各單位職掌(預算員額數)如下:
一、安全檢查科:大壩及附屬設施之安全管理與檢查,技術資料簿冊之建立、保管與更新,水庫及壩之安全評估,緊急措施計畫及大壩與附屬設施維護改善之計畫事項。
二、水庫操作科:水庫操作運轉,自來水原水之供應,翡翠電廠之營運,水文、水質、水庫淤積等資料之觀測、調查與分析及洪水期間與相關水庫及防汛機關之協調作業事項 。
三、經營管理科:水庫及水庫區之經營管理,各項設施之維護改善與其工務行政及集水區治理之協調事項。
四、秘書室:文書、印信典守、研考、環境教育、財產管理、事務管理、出納及不屬其他科、室事項。
五、人事室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六、會計室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七、政風室: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