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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取締非法活動

為保護水源、水質、水量,乃依據經濟部公告之「修正公告翡翠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」 ,由本府保安警察每日不定期水域巡邏、上游日、夜間陸路巡邏等,依法取締水庫區內非法水上活動。

取締非法釣魚照片
取締非法釣魚照片

取締非法釣魚照片
取締非法釣魚照片

取締非法網魚照片
取締非法網魚照片

取締違規船筏照片
取締違規船筏照片

二、水源區巡查

為做好水源區管理之工作及確保水質之安全,本府保安警察除每日不定期執行水域、陸域巡邏以防止水庫上游污染與違規行為外,本局更藉由臺北市及新北市合作機制,結合兩市及中央相關單位力量,每月均與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、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及坪林區公所共同巡查,共同預防並巡查水庫上游污染源與違規行為。

★本水庫係以家用及公共給水為主要目標,基於保護水源,本水庫蓄水範圍內,不受理申請任何使用行為。嚴禁放生、釣魚、捕撈孳生魚類、水產物及行駛非法船筏、浮具。

★違反規定者,依水利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。